证券代码:600664证券简称:哈药股份公告编号:2015-05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潘广成先生、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大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矫鸿鹏、李蕊彤。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64证券简称:哈药股份编号:临2015-05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在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推选张镇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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