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以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2时。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强做精公司制像类产业,促进艺术制像产品发展模式的良好转型,实现制像类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工程公司)。

   艺术工程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航天晨光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主营业务为:艺术品(雕塑)制造以及艺术品贸易;艺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艺术工程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将实现公司由单一艺术制像产品向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发展。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四届十五次董事会曾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披露的《航天晨光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因合资方案变更没有实施。经过方案调整,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全资设立艺术工程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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