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披露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军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启平先生,副总经理张宝献先生,副总经理马小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在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其近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金额的10%。同时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截止到2015年11月10日,上述四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增持完毕。
二、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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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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