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13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10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由“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2号楼2001”变更为“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7号”。
11月10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根据工商部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77402U
名称: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7号
法定代表人:孟鸣飞
注册资本:柒亿零贰佰零玖万陆仟零壹拾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图书期刊报纸批发零售;自有资金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变: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
邮编:266061
联系电话:0532-68068888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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