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大力推进代建业务的发展战略,近日公司新增三个代建项目,三个代建项目预估的委托开发管理费合计为178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15年11月5日,公司分别与浙江华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置业")和浙江亚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置业")签订《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接受华成置业的委托负责"滨江华成·大江之星"【萧储(2010)36号地块】项目的开发管理,预估委托开发管理费约4000万元;接受亚飞置业的委托负责"滨江华成·钱塘艺墅"(复兴白塔u11-3-1地块)项目的开发管理,预估委托开发管理费约4800万元。

  2、2015年11月6日, 公司与杭州天名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名房产")签订《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接受天名房产的委托负责相江公寓五期(暂定名)项目的开发管理,预估的项目委托开发管理费约9000万元。

  公司与华成置业、亚飞置业及天名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负责代建项目的整体开发管理,包括项目整体定位、规划设计调整、工程管理、成本管理、项目销售、竣工验收和交付、前期物业咨询、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项目开发管理。

  2、委托方负责筹措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核拨建设资金,并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对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的代建业务加大拓展力度的体现,符合公司积极推进代建业务的发展战略。项目将纳入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体系、销售管理体系和审批管理流程,使代建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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