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5),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1)。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9日起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54)。
截至目前,财务顾问与律师仍在对上市公司和拟收购资产进行持续尽职调查,评估和审计机构正在积极开展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和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与与各交易对方正在分别就重组框架协议进行沟通和协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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