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上述公告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5年10月回购股份数量是11,530,900股,成交的最高价为16.4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5.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6,105,981.9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49,149,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19%,成交的最高价为16.4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5.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74,107,610.6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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