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证券代码:000028、200028)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39),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号:2015-43)。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与相关方正着手开展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待选聘工作结束,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