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发行字[2011]1500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189,976,689.00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59,999,983.24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61,939,999.68元,登记托管费189,976.69元后,实际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7,870,006.87元,2012年1月19日,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另扣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58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5,287,006.87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金格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详见2012年2月21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的建设,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9,529万元,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124.17万元,存放在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总额为5,124.17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6%。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具体详情请见《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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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124.1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15-31《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节余及募集资金存息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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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 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金格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微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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