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宏泽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度如下:

  2015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微博](证监许可[2015]1459号)《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5年7月7日,公司披露(临2015-016)《海博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临2015-017)《海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201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临2015-021)《海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23)《海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临2015-024)《海博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临2015-022)《海博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 8 月5 日,公司披露(临2015-020)《海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截止当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股份公司转有限公司的操作,更名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农房集团100%股权和农房置业25%股权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股权过户至本公司的手续。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海博投资100%股权、海博出租100%股权、海博宏通80%股权、思乐得公司70%股权、安吉海博100%股权、临港奉贤7.5%股权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股权过户至光明食品集团的手续。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并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临2015-025)《海博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临2015-026)《海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临2015-027)《海博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临2015-028)《海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截止当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农房集团100%股权和农房置业25%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上海市工商局[微博]核准了农房集团的股东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04724);上海市工商局核准了农房置业的股东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1443940)。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农房集团和农房置业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中的股权类资产(包括海博投资100%股权、海博出租100%股权、海博宏通80%股权、思乐得公司70%股权、安吉海博100%股权、临港奉贤7.5%股权、光明海博投资100%股权)已过户至光明食品集团,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5年9月9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570,329,134股A股有限售条件股的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临2015-031)《海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海博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以及由立信会计于2015年8月2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17号)《海博股份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实际增资570,329,134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10,370,25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080,699,386.00元。截止2015年9月9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光明食品集团持有504,043,863股(占股本46.64%,其中有限售条件股321,277,459股)、大都市资产持有211,981,831股(占股本19.6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211,981,831股)、张智刚持有18,947,587股(占股本1.75%,其中有限售条件股18,947,587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0,693,058股(占股本0.99%,无限售条件股)、郑建国持有8,319,983股(占股本0.7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8,317,983股)、农工商绿化持有7,089,608股(占股本0.6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7,089,608股)、杨杰持有4,047,400股(占股本0.37%,无限售条件股)、许志远持有2,223,161股(占股本0.21%,无限售条件股)、沈宏泽持有2,184,847股(占股本0.20%,其中有限售条件股2,184,847股)、益民食品一厂持有2,160,590股(占股本0.20%,无限售条件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光明食品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微博];公司股本变更为1,080,699,3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8,382,695股,有限售条件股为572,316,691股(变更前为1,987,557股,本次新增570,329,134股)。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的权限范围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调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29日披露(临2015-033)《海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34)《海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临2015-035)《海博股份关于2015年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调整的公告》、(临2015-036)《海博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的权限范围进行授权的提案》、《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调整的提案》,并于2015年10月17日披露 (临2015-037)《海博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1.64亿元人民币相比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之后,房地产业务置入上市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智刚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40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经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了公司名称。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法定注册全称由“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证券简称由“海博股份”变更为“光明地产”。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临2015-04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41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2015年修订)》要求,现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15年1-9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64.23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23.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14%。

  2015年7-9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23.22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36.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0%。

  二、新开工面积

  2015年1-9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127.7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3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0%。

  2015年7-9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47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50%。

  三、竣工面积

  2015年1-9月,公司竣工面积为44.3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75%。

  2015年7-9月,公司竣工面积为17.4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82%。

  四、签约面积

  2015年1-9月,公司签约面积为67.37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52.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11%。

  2015年7-9月,公司签约面积为30.9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3.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6.37%。

  五、签约金额

  2015年1-9月,公司签约金额为67.46亿元,上年同期为37.15亿元,同比增长81.59%。

  2015年7-9月,公司签约金额为33.35亿元,上年同期为10.61亿元,同比增长214.33%。

  六、出租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0.21万平方米。

  2015年1-9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0.63亿元;2015年7-9月份,公司租金总收入为0.26亿元。

  上述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42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简称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自今年7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房地产资产注入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更。

  经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了公司名称。

  经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了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法定注册全称变更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外),仓储(除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证券简称由“海博股份”变更为“光明地产”。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证券简称变更反映公司新业务为房地产,此业务已经实际开展。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海博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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