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提出异议。

  3、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陈来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勇会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绍先生声明: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2015年10月27日,公司接到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日昇公司”)的通知,日昇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将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311,900股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日昇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质押。

  2015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日昇公司通知:日昇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570,6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其中20,000,000股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8日,59,570,600股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30日。股份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日昇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9,570,634股,质押了79,570,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6%。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22日,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停牌阶段,公司与相关方就股权或资产作价、交易方式等事项正在进行协商,努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详见公司2015-033至034号、2015-038号至041号、2015-042号、2015-044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的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来泉

  201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5-05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18楼如期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董事陈来泉、肖南贵、丁立红、周皓琳、龙庆祥、胡启金,独立董事龚艳萍、陈明、向才菊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来泉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公告编号:2015-05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质押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日昇公司”)通知:

  日昇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570,6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其中20,000,000股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8日,59,570,600股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30日。股份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日昇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9,570,634股,质押了79,570,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6%。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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