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舒榕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注:公司控股股东原“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2015-050)。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物流中心公司为上海普高仓储有限公司定制建造多层综合物流仓库,仓库建成后拟转让给普高公司(详见公告临2012-22)。截至2015年9月30日,物流中心公司已收取项目进度款7.423亿元,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议案》。为把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营运中心自身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营运中心公司增资 5000 万元,使营运中心公司的注册资金达到 23000 万元,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5月9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21)。营运中心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从事自贸区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专业市场管理等业务,是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功能运作的平台。营运中心已于2015年7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2300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向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5,599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预定配套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0年4月1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0-007)。截至报告日,新发展公司已收到全部预定配套商品房,报告期内未发生付款,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4.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向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8,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置动迁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3年2月8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3)。截至报告日,新发展公司已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向新市镇公司支付了配套商品房购房款4,000万元,购置的动迁商品房均已按时交付,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5.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向上海同懋置业有限公司定向预定配套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18)。2015年7月,新发展公司与同懋公司签订配套商品房定向预定协议。截至2015年9月30日,新发展公司尚未支付相关购房款,动迁安置房尚未交付使用。

  6.物流开发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外联发公司持股90%的孙子公司)向上海同懋置业有限公司定向预定配套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18)。2015年6月,物流开发公司与同懋公司签订配套商品房定向预定协议。截至2015年9月30日,物流开发公司已支付相关购房款240,488,016.00元,动迁安置房尚未交付使用。

  7.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购置位于张扬北路西侧、东熙路北侧、浦东北路东侧、德爱路南侧的外高桥新市镇G地块内约80000平方米动迁安置房,购房总价暂定为66,400万元(最终结算总价按浦东新区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结算单价和实际使用房屋的实测面积计算为准)。相关信息已于2014年1月15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4-002)。

  (1)2014年3月,公司与高行镇政府签定购房协议,购买约33118.22平方米(492套)动迁安置房,单价8300元/平方米,总价约274,881,226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219,904,980.80元,动迁安置房尚未交付使用。

  (2)2015年2月,公司与高行镇政府签定购房协议,购买约26294.58平方米(288套)动迁安置房,单价8300元/平方米,总价约218,245,014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32,736,752元,动迁安置房尚未交付使用。

  8.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汽车市场”)的三方股东【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本公司和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营运中心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汽车市场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为汽车市场提供不超过2.94 亿元(等额人民币)担保,营运中心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 亿元(等额人民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总经理、营运中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决议有效期自本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日前有效。相关信息已分别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015-019)、2015年5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24)。2015年9月14日,汽车市场的三方股东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汽车市场向中信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共计9000万元(其中:公司本部为汽车市场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等额人民币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营运中心公司为汽车市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等额人民币担保),期限自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3月4日。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临015-051)。

  9.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发展公司 G3-01 和 02 地块项目重建的议案》。G3-01 和 02 地块座落于新发展园区内,南至台中南路、东至富特南路、北至洲海路绿化带、西至台南东路绿化带。地块用地面积约 20400 平方米,地块容积率 2.3。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64920 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为 64650 万元。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14)。截至2015年9月30日,新发展公司已完成重建项目立项、报建手续,完成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计划年内开工。

  10.公司与浦东新区河道署签订了《高南河水系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政府回购协议书》(相关信息已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11、2015年9月,公司更名,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2015-049)。

  12、2015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原“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集团”)现更名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2015-050)。

  13、公司控股股东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本部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9月30日人民币借款的担保余额为9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物流开发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9月30日人民币借款的担保余额为53,999.91万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上述承诺事项均系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原“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集团”)现更名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信息已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公告编号:2015-050)。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舒榕斌

  日期 2015-10-2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48、900912 公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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