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明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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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9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公司持有的中百集团股份,计入浮赢16,976.87万元;2015年1-9月因公司持有中百集团股份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权益法核算,计入亏损1160.10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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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开店及签约情况
3.2.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开店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河南、黑龙江、江苏、山西、陕西、上海、四川等10个区域新开21家门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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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季度末,公司已开业门店372家。
3.2.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签约项目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重庆、四川、江苏、河北、贵州、广东、福建等7个区域新签约门店15家,签约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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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季度末,公司已签约未开店项目合计175家。上述数据已体现解约重庆富力诚及重庆云阳港贸市场项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公告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承诺,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遵守所有有效承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并未较上一报告期发生其他变化(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章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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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临-2015-6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现拟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源股份”)、陕西富平县骐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骐进公司”)分别按60%、30%、10%的比例合计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富平”,实际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额为18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与募集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上述各方内部批准,三方已于近日签署了《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大广
地址: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47,080万元
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水果蔬菜、坚果、果仁的种植、加工、储存和销售;水果、蔬菜、坚果、果仁及调理品的进口和批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2、富平县骐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延丽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曹村镇曹村村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的开发、收购、贮藏、包装及销售;食用农产品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花卉苗木、草坪、盆景、农作物的培育、种植和销售;农用机械、农具、化肥的销售;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农业观光项目的开发、农产品展示;农业技术开发服务、推广及转让。
公司与以上法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海辉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淡村镇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开发、收购、贮藏、包装、批发和销售;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农作物种植;农产品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农具、肥料的销售;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产品展示;农业技术开发服务、推广及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作为控股方,拟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持有富平永辉60%的股份,富平永辉现代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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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富平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与渭北黄土高源的过渡地带,被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中国柿乡”,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世界闻名的柿子优生区。富平当地建有优质柿子基地11万亩,年产鲜柿5万吨,制作柿饼1万吨,鲜柿、柿饼产量每年递增20%以上。富平大尖柿最宜制作柿饼,被专家誉为 “制饼珍品”。
2、项目必要性
(1)市场空间
水果生产正处于由数量增加转向质量提升阶段。根据《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15-2024)》预测,未来10年中国水果产量预计持续小幅增长,水果生产结构优化,质量得到提升;水果消费量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与过去10年相比,水果供需量增速将放缓,需求将对供给起到更主要的引导作用,新型产销经营方式和现代物流将对水果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目前,富平县年加工柿饼在1万多吨,产值1.8亿元,“富平尖柿”鲜食、加工兼备,以其柿果加工制成的“富平柿饼”最为有名,近年来新开发的加工食品、饮料及保健品等也颇受消费者青睐。
3、效益分析
(1)打通农产品全供应链条实现畅通对接
对农产品全供应链体系进行整合将激发合作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以顾客需求为核心驱动力,共谋发展、共享成果,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更可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
(2)项目投资除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将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加快转变当地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力、市场竞争力;柿子标准林的建设和示范作用,也可以带动行业标准化的发展;项目的落地更可以增加当地的财政税收,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和可持续创收。
四、本协议书主要内容
本协议主体为甲乙丙三方,其中甲方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为富平县骐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由甲乙丙三方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比例一次性共同出资。
2、发起人分工
(1) 甲方负责标的公司的整体运营等事宜。
(2)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积极参与工艺路线制订、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及工厂建设,完成标的公司筹建,按计划生产;对标的公司运营行为进行监督并负责技术管理和生产。
(3) 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标的公司筹建;对标的公司运营行为进行监督并负责工厂原材料的组织和合作基地生产,以及标的公司当地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3、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由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长、总经理由甲方委派;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依托零售平台优势,借助朗源股份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的生产经验与技术经验及骐进生态农业在原料组织及农业合作化的优势,本着强强联合的精神,致力于做大做强柿子果品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食品安全。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存在经营管理、产品工业化生产技术的开发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风险,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达预期。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农产品产业进行投资,将给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也是公司布局农产品生产上游,助力并科学发展农产品产业及整合供应链的一项举措。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临-2015-6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规定,公司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即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河南、黑龙江、江苏、山西、陕西、上海、四川等10个区域新开21家门店。详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数据。
二、签约情况
在重庆、四川、江苏、河北、贵州、广东、福建等7个区域新签约门店15家。详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数据。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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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临-2015-6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第三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上述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合资设立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富平县骐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60%、30%、10%的比例合计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陕西富平设立陕西省富平县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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