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胡刚、总经理黄昭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立新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牛月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6%,主要原因是雅砻江水电汛期发电收入较年初枯水期大幅增长,应收未结电费款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9%,主要原因是国投北疆、国投钦州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3、应收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3%,主要原因是收回参股企业分红款。

   4、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075%,主要原因是国投钦州二期基建工程物资增加。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3%,主要原因是国投宣城、国投北疆、国投钦州应付未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94%,主要原因是雅砻江水电汛期发电量较年初大幅增长,应交未交流转税、所得税费等大幅增加。

   7、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58%,主要原因是雅砻江水电本期分红款未支付完毕。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4%,主要原因是短期融资券融资规模增长。

   9、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14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水电增值税退税,上期一季度无此收入。

   1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9%,主要原因是收回分红股息税和新能源项目收取升压站租赁费。

   11、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曲靖电厂、张家口风电等公司,投资收回委托贷款及股权转让价款。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负增长469%,主要原因是雅砻江水电偿还大额到期债务。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

   2015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国投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协力发展基金”)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国投公司和协力发展基金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且国投公司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20%,协力发展基金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2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86,713,287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44元/股(除权除息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元),用于两河口等6个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0日印发了《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126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已提请2015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股票代码:600886股票简称:国投电力编号:临2015-083

   债券代码: 122287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冯苏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一并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所任职务。冯苏京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名,推荐赵良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 赵良先生简历

   赵良,男,42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办公厅主任助理、办公厅副主任,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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