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高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 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 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数较年初数、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1.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63.56%,主要是本期押金及备用金、餐饮公司门店转让款的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39.85%,主要是本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4.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与新希望合作项目前期投入1,500万元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123.03%,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6. 工程物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奶牛养殖分公司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部用友NC项目和速食品分公司预付设备采购款的减少所致;

   8.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兑付所致;

   9. 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减少91%,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华润五丰的股利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10.65%,主要是本期增加了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应付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产手续保证金所致;

   11. 财务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3.20%,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和借款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重组前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致使本期增加了银行理财收益;

   13.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3.67%,主要是本期伤残、工伤赔偿金减少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74.13%,主要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和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4.55%,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0.12%,主要是本期吸收投资、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64.19%,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63.46%,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14%,导致净利润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高生

   日期 2015-10-30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五丰公告编号:2015—04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永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对何永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永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一致。

   赵永刚先生于2012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第四十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赵永刚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华冠大街12号

   2、邮政编码:065201

   3、联系电话:0316-3319533转8837

   4、传真号码:010-61595618

   5、电子邮箱:wosbsm@126.com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 日

   附:赵永刚先生个人简历

   赵永刚:男,汉族,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1994年8月至2001年1月在中国包装进出口山西公司任计财部副经理,2001年2月至2006年2月在中介机构从事审计等工作,2006年3月至今任福成肥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赵永刚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刚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赵永刚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五丰公告编号:2015—048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要求参会董事于2015年10月28日下午13:30时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共有董事7人,7名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对会议的议案投了表决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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