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肖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依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一季度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致使净利润增加11,071万元(详见公司2015年4月1日上交所[微博]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楚天高速收购报告书、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文件中作出承诺:

   1、将楚天高速作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及相关的桥梁、隧道项目的优质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

   2、对于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建设、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如果建成后将来与楚天高速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及双方股东权益的方式注入楚天高速。

   3、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履行之前对楚天高速所作出的承诺,并竭力支持楚天高速的后续发展。

   以上承诺无履行期限,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以上承诺及时严格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鄂北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依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3月份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致使2015年各个报告期期末的累积净利润增加11,071万元。

   公司名称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跃文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证券代码:600035公告编号:2015-060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肖跃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为规范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车辆改革相关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按照公司全面推进车辆改革工作的部署,同意对79台车进行集中拍卖处理,对16台达到报废年限,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废旧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王南军先生回避表决)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5亿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证券代码:600035公告编号:2015-06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关联监事兰国光先生回避表决)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5亿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证券代码:600035公告编号:2015-062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鄂东公司拟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5亿元(含信用贷款、自有资产担保贷款等),贷款利率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和人民银行[微博]相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交投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谢继明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6月24日

   主要股东: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以下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鄂东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构成关联交易,贷款利率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四、此项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贷款利率符合公司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南军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议案同日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兰国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符合前期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南军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关于子公司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下:与关联方合同金额 17,564,321.00 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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