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洪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宜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235,758.91万元,比年初数增加92,808.40万元,增长64.92%,其主要原因是2015年0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本季新增融资租赁资金及合作公司股权出售收入部分到账致使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账款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109,653.86万元,比年初数增加40,654.41万元,增长58.9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未到期收回金额增加。

  (3)其他应收款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38,655.99万元,比年初数增加34,345.95万元,增长796.88%,其主要原因为合作公司股权出售剩余价款按协议未结清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23,900.94万元,比年初数增加11,207.93万元,增长88.30%,其主要原因为本期购进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4,800.00万元,比年初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9,648.92万元,比年初减少64,298.33万元,降低86.95%,其主要原因是合作公司股权投资在本期出售。

  (7)在建工程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227,660.41万元,比年初增加56,100.01万元,增长32.70%,其主要原因为对年产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年产35万吨天然纤维素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等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

  (8)长期待摊费用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3,177.12万元,比年初增加1,778.48万元,增长127.16%,其主要原因是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服务费增加。

  (9)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39,030.25万元,比年初减少21,849.09万元,降低35.89%,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货款已开具发票并结转至在建工程项目中。

  (10)应付票据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92,750.0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41,550万元,增长81.1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19,370.59万元,比年初增加7,753.53万元,增长66.74%,其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股东权益金额汇款手续正在办理中致使期末余额增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144,834.82万元,比年初增加76,796.65万元,增长112.87%,其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人民币应付债券金额重分类增加所致。

  (13)应付债券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49,630.47万元,比年初数减少30,060.11万元,降低37.72%,其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发行中期票据5亿元,且将2013年4月15日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人民币应付债券金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4)专项应付款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11,181.2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3,000.00万元,增长36.67%,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八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专用款项。

  (15)资本公积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119,969.88万元,比年初数增加74,630.49万元,增长 164.6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增发股票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2015年09月30日期末数为负1,221.36万元,比年初增加2,376.23万元,增长66.05%,其主要原因为汇率增长,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17) 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1-9月发生额为3,911.22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1,393.89万元,增长55.3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准备金增加。

  (18)投资收益2015年1-9月发生额为负13,856.24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减少9,434.41万元,降低213.3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合作企业业绩下降,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管理需要,为减少对公司业绩的拖累将持有股权出售。

  (19)营业外收入2015年1-9月发生额9,504.19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6,117.30万元,增长180.6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合作公司原以土地出资未实现收益转回至营业外收入6,208万元。

  (20)所得税费用2015年1-9月发生额14,193.72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3,825.60万元,增长36.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额为5,825.92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1,802.66万元,增长44.8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保证金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发生额为76,345.77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减少73,149.55万元,降低48.93%,其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多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大。

  (2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额为33,220.00万元,主要是合作公司股权出售部分收入。

  (2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额为137,200.47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49,470.12万元,增长56.3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年产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及年产35万吨天然纤维素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支出增加。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额为100,420.75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99,820.75万元,增长16,636.79%,其主要原因是2014年03月收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及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发生额为31,736.65万元,比去年同期数增加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融资租赁租金及收回的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15年1-9月发生额为负2,273.54万元,去年同期发生额为负89.76万元,本年数比去年同期数减少2,183.7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汇率整体呈上长趋势,且本期多数时间内,外币结汇汇率高于人民币中间价,而上年同期形势相反,导致本期外币资金受汇率变动产生损失,而上年同期收益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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