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证券简称:泸州老窖公告编号:2015-5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206,813.94元,增幅110.65%,主要系公司为了拓展销售,适当放宽赊销额度影响所致。

   2. 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2,028,450.00元,减幅78.3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的长期定期存款总额大幅减少以及存款利率下降共同影响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234,075,662.30元,减幅50.41%,主要系年初待抵扣税费在本报告期内抵扣减少影响所致。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245,545,450.34元,增幅396.20%;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51,106,362.60元,增幅1401.14%;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157,778,553.70元,增幅1108.31%,主要系对投资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核算由成本计量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影响所致。

   5.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99,250,000.00元,减幅78.51%,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和本报告期减少了票据开立共同影响所致。

   6.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1,093,361,578.40元,减幅47.30%,主要系报告期经销商的预付货款减少影响所致。

   7. 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44,383,040.23元,减幅84.77%,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影响所致。

   8.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105,658,508.35元,增幅42.87%%,主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消费税增长影响所致。

   9.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34,103,266.49元,增幅111.13%%,主要系广告费用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10.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34,075.66元,减幅52.88%,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减少影响所致。

   11.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42,737,928.02元,增幅354.67%,主要系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4,719,475.57元,减幅69.0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13.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2,331,051.67元,减幅35.5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减少影响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469,941,670.00元,减幅97.2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货币资金减少和支付广告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49,407,331.66元,增幅41.8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入比去年同期减少和参与泸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共同影响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48,713,949.10元,增幅32.5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股东股利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先后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共涉及金额50,000万元,公司已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相关案侦和资产保全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10,000万元已于2015年4月17日收回,公司就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合同纠纷事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两案分别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涉及刑事案件,其审理需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目前刑事案件尚未结案,裁定中止诉讼。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公告:

   ■

   2、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6个月内拟再次增持公司股票,用于增持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3(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有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北化股份,股票代码:002246)156.36万股份,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0.38%,本公司为该公司发起人股东;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1,177.70万股份,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0.15%。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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