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5公司简称:长春经开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大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晨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平

   日期 2015-10-28

   证券代码:600215证券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2015-03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通讯)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丽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刘丽,女 ,49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党委副书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软环境投诉中心主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副主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杜婕女士、高贵富先生、张生久先生、禹彤女士对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公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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