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景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剑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原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因业务繁忙及人员安排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议解聘天职所,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意见。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大华所从事审计服务的期限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结束。

   2、未披露重大事项核查

   公司因股东及关联方可能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需要进一步向相关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核实,截至2015年9月30日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

   3、对外投资

   2015年8月14日,公司与标的公司成都新承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邦路桥”)股东四川新承邦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承邦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万元收购新承邦路桥100% 股权。本次收购前,公司不持有新承邦路桥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承邦路桥100%股权,新承邦路桥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裁审批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股东股权司法冻结

   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新红持有的本公司52,600,000股于2015年8月24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5、重大交易

   2015年9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新承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承邦”)收到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都新承邦成为达州市马踏洞片区道路、跨铁路大桥等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中标单位。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91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92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十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9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01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现有子公司市场经营环境没有改善,故业绩短期内无法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5年1-12月份实际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以公司2015年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9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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