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时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芝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华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60.32%(绝对额增加2,262.12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7.38%(绝对额增加36,925.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76.79%(绝对额增加17,035.3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较多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材料设备款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35.96%(绝对额减少3,406.02万元),主要系:汇兑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59%(绝对额减少1,006.08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情况

  2011年8月15日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许可[2011]1277号文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已于2012年3月16日上市,证券简称:11东磁债;证券代码:112057;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

  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存续期为5年,债券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债券持有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系由参加计划的49名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无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成立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该合伙企业以协议方式受让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300万股公司股票,受让价格为22.46元/股。该方案已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2015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共计23,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时金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公告编号:2015-04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质押回购业务及

  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及解除股权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5年10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因融资需求将所持有的公司4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用于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0月24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股份占横店控股所持本公司206,0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23.3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10,900,000股的11.68%。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3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3%)股票质押购回交易业务。该部分股票于2015年9月9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公告编号:2014-036)。其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9日,原定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9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6,0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有48,000,000股(占横店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23.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8%)。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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