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5--08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提议:

  董事年度津贴为:董事长10万元/年,其他董事(非独立董事)3万元/年;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年;

  监事年度津贴为:3万元/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是根据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提议: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为:总经理24万元/年,副总经理14.4万元/年,财务总监12万元/年,董事会秘书7.2万元/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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