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2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方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生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88.00%,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欠款,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80.60%,主要原因为江泉热电预付煤气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123.38%,主要原因为支付项目定金所致。

   4、存货较期初减少78.91%,主要原因是销售产品所致。

   5、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47.20%,主要是本期公司停产,计提相关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16.93%,主要是本期购需安装调试的环保设备所致。

   7、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89.24%,因为本期偿还欠款所致。

   8、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70.36%,主要是预收客户销货款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32.15%,为本期应缴纳税款。

   10、应付利息降低100%,主要因为短期借款已偿还。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73.41%,主要原因是暂借款项增加。

   12、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期亏损。

   13、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7.44%,主要本期公司停产、销售下降。

   14、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57.78%,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45.28%,销售费用下降54.43%,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收入降低,销售额减少,故而使得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相应下降。

   15、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19.42%,主要因公司停产部分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16、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5.38%,主要为本年短期借款已偿还。

   1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964.24%,主要因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1940.32万元,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减少。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9901.7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短期借款,而上期借入短期借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下属企业停产的公告》;201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15 号);201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交所[微博]对公司停产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5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下属企业停产进展的公告》;2015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对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实施关停的议案;201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企业部分恢复生产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其中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一直正常运营,公司下属热电厂的两台机组中的其中一台机组已恢复生产,目前公司大部分业务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下属企业停产时间较长及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亏损。

   公司名称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海良

   日期2015-10-27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5--08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提议:

   董事年度津贴为:董事长10万元/年,其他董事(非独立董事)3万元/年;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年;

   监事年度津贴为:3万元/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是根据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提议: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为:总经理24万元/年,副总经理14.4万元/年,财务总监12万元/年,董事会秘书7.2万元/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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