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建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家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2015年9月,原控股子公司中外运泸州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因通过董事会决议更改了表决权相关规定,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合资公司中外运泸州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中外运泸州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00 万元,用于“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增资事宜已办理完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中外运昊樽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按照股权比例(95%)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外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外运昊樽物流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4,000万元,用于完成“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仓储中心”项目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增资事宜已办理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为人民币1.8亿元,对于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完成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2015年8月25-9月15日,控股股东已通过中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上述增持计划,并承诺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尚在履行中。

   2、2015年7月,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个月内,公司股价在近期最低价16.02元的基础上跌幅达到20%时,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完成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承诺期间,公司股价并未达到承诺增持的范围。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2015年7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尚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0270公司简称:外运发展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