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沉重、王继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1.6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B、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C、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7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0元,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7,500.0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89.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11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6月30日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已于2015年7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优先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3日,公司发布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中原高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于2015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为中原优1,证券代码为360014。
上述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4月1日、4月25日、5月21日、7月10日、7月23日、8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1.8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20证券简称:中原高速公告编号:临2015-051
优先股代码:360014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董事张杨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以书面方式表达了对本次董事会各审议事项的意见,并委托董事孟杰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的超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王洁女士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建议经专门委员会论证后再由董事会表决。
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洁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廖良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王洁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证券监管机构审核。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廖良汉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于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良汉,男,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5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财政部所属中国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项目经理,1988年11月至1993年4月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中安公司)审计经理,1993年5月至1999年4月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1999年5月至2005年5月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20证券简称:中原高速公告编号:临2015-052
优先股代码:360014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严华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前,严华鑫先生仍履行其监事职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提名王雷刚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雷刚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对严华鑫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监事候选人王雷刚简历
王雷刚,男,198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曾任职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马驹桥管理所施工员,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600020证券简称:中原高速公告编号:2015-053
优先股代码:360014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中原高速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3日
至201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 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亚子、高洪鑫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0020公司简称:中原高速
优先股代码:360014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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