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财务负责人侯宁先生及财务资产部经理何晓洪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21,396千元,较年初上升58.59%,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为人民币454,863千元,较年初上升45.81%,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销售业务付款期限未到所致;

  3.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61,921千元,较年初上升52.31%,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4.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201千元,较年初下降79.8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本期收回国债逆回购资金所致;

  5.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在建工程为人民币301,778千元,较年初上升69.75%,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不断投入所致。

  6.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18,803千元,较年初下降48.1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发放年初提取的职工奖励所致;

  7.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应缴税费为人民币23,530千元,较年初上升77.85%,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缴增值税上升所致;

  8.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利息为人民币33,374千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2,787千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长期借款利息于年末支付,从而导致应付利息上升较大;

  9.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58,980千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10.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人民币9,440千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原确认预计负债所依据的或有事项已判决,相应款项已支付;

  11. 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递延收益为人民币82,723千元,较年初上升49.74%,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工程项目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9,008千元,较年初下降39.9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3.2015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23,152千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7.48%,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增值税同比上升较大,从而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上升;

  14.201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5,070千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785千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本期收回所致;

  15.2015年1-9月投资收益为人民币5,231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出售新华长星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16. 2015年1-9月营业外净收入额为人民币4,330千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6,692千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2015年1-9月少数股东损益为人民币7,999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3.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所致;

  18.2015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86,006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40,103千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本期收回国债逆回购资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核准。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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