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陆致成、总裁赵维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典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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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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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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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报告期内,股东阎永江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末约定购回股份数量为3,0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截止报告期末,股东阎永江持股8,76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5,561.67万元,较年初降低42.18%,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或背书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76,948.74万元,较年初增加51.24%,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13,719.03万元,较年初增加208.01%,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以及支付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51%股权款但股份尚未交割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48,773.56万元,较年初增加46.50%,主要系本期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增长致备货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4,375.00万元,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购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份所致。
6、报告期末,开发支出29,539.92万元,较年初增加47.03%,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1,375.00万元,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投资北京同方以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26,785.10万元,较年初增加51.18%,主要系公司备货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账款16,073.05万元,较年初增加28.33%,主要系公司备货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2,038.27万元,较年初减少52.41%,主要系公司2014年底奖金发放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4,694.85万元,较年初增加51.45%,主要系销售增加致应缴增值税以及应缴所得税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递延收益60,164.23万元,较年初增加30.47%,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委托及合作研发资金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2,647.10万,较年初减少179.79%,主要系投资华虹半导体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3,86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97%,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增长致人工和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管理费用14,52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20%,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4,96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76%,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增长以及本期所得税税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1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1.30%,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委托及合作研发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占用供应商资金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54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92%,主要系本期公司购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投资北京同方以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致。
19、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金额34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3.70%,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所致。
2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3.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10%,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股利较上期增加及本期票据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186,22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亿元。2015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微博]行证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年9月18日,公司将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公告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进行中,详细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收购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安华芯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标山东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2015年8月31日,公司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功中标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927万元。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山东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76%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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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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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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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HK1347)共计10,333,000股,占其发行股份的0.9994%,公司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股票市价折合人民币为66,324,780.49元。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致成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9证券简称:同方国芯公告编号:20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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