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5证券简称:北方国际公告编号:2015-04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201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通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公司”或“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拟将其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上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相关规定,特此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自2015年10月21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11月2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11月21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64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1%。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不影响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亦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证券代码:000065公告编码:2015-045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处于
筹划阶段的进展公告
鉴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于2015年4月21日接到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通知,根据通知内容,2015年4月20日,北方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总”)组成的“铁总-北方联营体”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快速公交公司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签订了《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对外合同”),合同金额为1,457,500,000美元。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从ALI 镇到 DERA GUJRAN)全长27公里,共设立26个车站,合同工作范围主要为包括整个机电系统及土建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根据通知内容,北方公司将履行“不再单独或与其他第三人共同以任何方式从事经营与北方国际相竞争的民用工程承包业务”的承诺,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拟以代理合同的形式将该合同项目交由北方国际执行,由北方国际承担该合同执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北方公司仅作为北方国际在该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代理人,协助北方国际完成合同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一、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在筹划阶段的进展情况
1、铁总-北方联营体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快速公交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签订了《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1号修改协议》,合同金额由145,750万美元修改为162,600万美元。增加部分金额中约2,000万美元为土建金额增加,其余部分为项目不可预见费。
2、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总国际”)于2015年10月21日签订了《联营体协议》。根据联营体协议的规定,铁总与铁总国际合称“铁总/铁总国际”作为一方,铁总将委托铁总国际作为项目的执行主体,北方与北方国际合称“北方/北方国际”作为另一方,北方将委托北方国际作为项目的执行主体,组成名称为“铁总-北方联营体” (英文名称为“CR-NORINCO”)的非法人联营体。铁总/铁总国际占联营体的份额比例为57%,北方/北方国际占联营体的份额比例为43%。联营体双方对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对外以联营体的名义就EPC合同的履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联营体协议约定和各自所占联营体份额比例分担责任、费用和债务,分享利润和债权。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计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快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签订《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代理合同》。公司将根据合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