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造纸主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同时由于职工安置费和借款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致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以上致公司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2、本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比上年同期减少。上年9月,公司根据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诉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及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2.58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仍在协商解决中,因此公司本报告期需继续计提预计负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目前已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且2015年第三季度继续亏损,第三季度末净资产继续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15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或2015年净资产继续为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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