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顿汉布什控股美国工厂的议案》

   同意按照业经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顿汉布什控股美国工厂建设项目4000万元,公司按照产权关系顺序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由其投入顿汉布什控股,逐级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顿汉布什控股美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已在2015年7月24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四章第四节“募集资金投向、必要性及测算依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369434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