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柳州市东环大道282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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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春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莫善军出席了会议,高管罗文源、叶建平、谢鸿武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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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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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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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没有特别决议事项。
三、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毅、李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两面针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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