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 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上述重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3、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除已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之外,确认目前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面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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