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2013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本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紫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亿元,该担保的后续进展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农商银行闵行支行申请5,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7月8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农商银行闵行支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6年9月23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农商银行闵行支行申请9,38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分三笔进行,金额分别为3,38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期限均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27日,利率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该三项担保均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59,480万元,占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6.24%;紫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16,750.13万元,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8.55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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