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编号:临2015-074

  债券代码: 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通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以连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269,808股。

  本次增持前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478,459,94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1.26%,本次增持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83,729,75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1.34%。

  二、后续增持计划

  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临:2015-037) ,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于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01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73)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对上述承诺做进一步明确: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于未来12个月内,以不高于11.44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四、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它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编号:临2015-075

  债券代码: 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以及控股股东根据已披露的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外,以及控股股东按已披露的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除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5年9月24日根据已披露的承诺增持公司股份外(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7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以及控股股东按已披露的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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