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景谷”)已于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和2015年9月22日分别发布《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公告》和《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对经云南省国资委[微博]出具《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有关事宜的复函》(云国资资运函[2015]100号)批复同意,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森达”)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026,748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的事项进行了公告。(详情见公告:临2015-032、临2015-033、临2015-035、临2015-036)。

   2015年9月22日,公司接到景谷森达通知,主要内容为: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19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有关事宜的复函》(云国资资运函[2015]100号)的批复,景谷森达按照《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临2015-033)中记载的资格条件,于2015年9月21日对三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和综合评审,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小康”)为本次协议转让的首选受让方。

   首选受让方重庆小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5502

   法定代表人:颜敏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桥路61号附3号

   营业期限:自2010年12月14日 至 永久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摩托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东包括:张兴海(出资比例50%)、张兴明(出资比例25%)、张兴礼(出资比例25%)。

   上述事项后续尚需开展相关工作,且景谷森达与首选受让方重庆小康在谈判过程中能否达成共识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本次协议转让能否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微博]等相关部门的批复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根据景谷森达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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