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4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8%及41.85%。经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理解错误,以实际担保金额进行计算,认为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规则》规定,此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补充更正如下:

   补充更正前披露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以上担保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和有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将对签署情况履行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94%,逾期担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12,000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0万元。

   补充更正后披露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以上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和有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签署情况授权董事会履行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2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总额为1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85%,逾期担保总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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