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景谷”)已于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分别发布《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及《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公告》。对经云南省国资委[微博]出具《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有关事宜的复函》(云国资资运函[2015]100号)批复同意,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景谷森达”)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026,748股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公告。(详情见公告:临2015-033、2015-035)。

   2015年9月20日晚间,公司接到景谷森达通知,主要内容为:景谷森达设立评审委员会,于本周对提交申请和缔约保证金的三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研究论证和综合评审。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1日紧急停牌一天,将于2015年9月22日复牌。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积极督促景谷森达依据进程及时通知本公司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景谷森达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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