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4日和9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微博]受理的公告》,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答复报告》,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答复报告。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已连续亏损且2014年末及2015年上半年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2015年下半年度继续亏损或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继续为负,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现处于建设过程中,截止目前该公司已取得了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已陆续组建了专业的运营团队,与相关业务客户的合作也在持续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资金尚未完全落实,项目完成时间及项目完全建成后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状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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