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 并于2015年9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6)。
截至目前,中国电子、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平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自2015年9月1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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