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9 月7日、9月8日、9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经公司书面问询控股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得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福成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涉及对你公司股票价格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总产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董事会自查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后,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除公开披露的、且目前尚未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本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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