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
股票简称:正虹科技
股票代码:000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山东先生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81号808房
一致行动人:
1、自然人:罗庆健先生,通讯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路434号1栋1单元402号
2、自然人:罗湘成先生,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金域蓝湾7栋1305室
3、自然人:陈瑜女士,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排坊居委会又一村175栋1楼10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9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正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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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罗山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81号808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罗庆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路434号1栋1单元40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姓名:罗湘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金域蓝湾7栋1305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姓名:陈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排坊居委会又一村175栋1楼1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罗山东先生持有中国白银集团(HK00815)94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17%;持有蒙古矿业(HK01166)190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及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系朋友关系。于2015年8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协商,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将共同行使在该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特别是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委托罗山东先生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发展投资的需要。
二、持股计划: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增加其在正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到2015年9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正虹科技13,407,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年9月1日,陈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正虹科技股票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本次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正虹科技股份13,08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7%,增持后持有正虹科技13,407,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9%。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正虹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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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件。
2、一致行动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山东
2015年9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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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罗山东
日期: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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