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 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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