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和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函询证: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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