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商谈筹划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4日临时停牌,于2015年6月5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9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本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已初步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律师、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微博]要求开展对标的公司的专项核查,并同步起草本次交易的相关公告性文件初稿,准备各项报交易所报备文件,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各方仍需就交易内容进行进一步沟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完善工作尚未完成,尚待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本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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