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消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询证,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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