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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