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8月27日、8月28日、8月31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控股股东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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