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步履维艰,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我国经济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从基建市场来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政策扎实推进,投资结构继续优化,以PPP等市场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中西部铁路、城市基础设施、通用航空机场、水利工程、环保等方面实施和统筹推进了一批重大项目计划。房地产行业在货币持续宽松、降息降准等一系列政策利好因素的刺激下,行业景气度出现缓慢回升。

   2015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抓机遇稳增长、抓改革促转型、抓管理提效益、控风险保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相继承揽了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站前工程、(四)川(西)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前工程、商(丘)合(肥)杭(州)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南宁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以及东帝汶苏艾至贝亚克高速公路、俄罗斯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等多项国内外重点工程。受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阶段性的影响,基建项目招标总量大幅减少,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3,314.7亿元,同比减少19.4%。基建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2,766.9亿元,同比减少16.5%,其中,铁路新签合同额681.8亿元,同比减少25.85%,在铁路基建一级市场占有率达46%;公路新签合同额451.9亿元,同比减少34.6%;市政及其他工程新签合同额1,633.9亿元,同比减少4.2%。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83.6亿元,同比增长31.4%。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101亿元,同比增长4.7%。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完工合同额18,178.6亿元,较2014年12月31日增长0.9%,其中,基建建设业务的未完工合同额为14,702.3亿元,较2014年12月31日增长1.3%;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的未完工合同额为243.6亿元,较2014年12月31日增长12.3%;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业务的未完工合同额为226.4亿元,较2014年12月31日增长9%。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47.82亿元,同比减少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4亿元,同比增长18.31%。

   下半年,国家将继续着眼于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等三大战略的实施,切实推进“七大投资工程包”和“四大工程包”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不断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促进PPP等有效投资项目逐步落地,这些都为公司的发展带来着机遇和挑战。公司将继续全力以赴开拓市场,抢抓机遇,加快“走出去”步伐,严格管控发展风险,持续推进全面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业绩目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上半年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物资贸易板块和房地产板块收入下降引起。各板块营业收入变动的分析详见本节“(二)业务板块和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为982.11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35.7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及所属项目业主是本公司的最大客户。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35.3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45%。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采购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费用

   ■

   2015年上半年,三项费用率为5.14%较上年同期上升0.09个百分点。三项费用率中,销售费用率为0.35%,较上年同期下降0.06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为3.97%,较上年同期上升0.30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为0.82%,较上年同期下降0.15个百分点。三项费用中,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自然增长所致。

   2015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7.67%,所得税费用增长较快的原因:①利润增长;②子企业盈亏不平衡,个别企业亏损预期无法弥补;③个别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无法抵减所得税费用。

   5.研发支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研发情况说明:

   公司2015年度科技开发计划的科研课题共1,519项。上半年,公司积极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继续针对高速铁路、大跨度桥梁、深水基础、长大隧道、超高层建筑、施工装备、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以沪通长江大桥、杨泗港长江大桥、五峰山公铁大桥、孟加拉帕德玛大桥、重庆101大厦、成兰铁路杨家坪隧道、重庆地铁五号线等重点工程为依托,重点研究解决千米级公铁两用悬索桥建造技术、盾构施工远程信息化管理关键技术、大直径双模式盾构关键技术、隧道机械化快速施工、超高层建筑核心筒智能顶模系统等关键技术。

   上半年,公司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运管正常,20项科技成果通过了鉴定评审,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等2项科技成果通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初评,获专利授权400项,其中发明专利141项;获省部级工法207项;完成铁路标准编制8项,民航行业标准1项。中铁二院、中铁宝桥、中铁西北院、中铁四局钢结构公司获批为国家级技术中心,截止到目前,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数量由7个增加到11个。

   6.现金流

   ■

   201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64.24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流出67.46亿元,主要原因: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决定上半年维持正常生产所需资金支付较为集中;②部分项目业主计量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滞后;③房地产在建项目投资正常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4亿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出54.28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对投资规模进行了严格控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69亿元,同比减少16.07%,主要原因是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带息负债较去年同期下降。

   7.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公司前期各类融资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②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47.8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5,900亿元的46.57%;营业成本2,442.50亿元,占年初预计成本5,256亿元的46.47%;三项费用141.30亿元,占年初预计三项费用300亿元的47.10%。新签合同额3,314.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500亿元的44.2%。

   (4) 公司投资的矿产资源项目情况

   ■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中的“营业收入”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包含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利息支出”。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提供基建建设服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最大来源,公司基建建设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铁路、公路、市政工程建设。2015年上半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收入明显增加,基建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0%,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0.6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①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城市轨道交通业务增长较快;②公司强化了工程项目管理,成本费用有所降低。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源于为基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研发、可行性研究和监理服务。2015年上半年,该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28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设计业务规模增幅量较大,公司增加了委外业务支出和人工成本。

   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道岔及其他铁路施工设备,桥梁钢结构,工程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2015年上半年,该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1%;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9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毛利率低的钢结构产品占销售收入比例提高。

   房地产开发方面,2015年上半年,市场调控影响持续,该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9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7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去库存力度,部分项目采取了降价促销以加速资金回笼。

   其他业务方面,公司稳步实施有限相关多元化战略。2015年上半年,其他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共计191.70亿元,同比减少31.1%,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7.91个百分点,其中:①高速公路运营业务受惠于车流量增加和个别公路上调收费价格,实现运营收入11.69亿元,同比增长12.03%;毛利率67.26%,较上年同期上升6.58个百分点;②矿产资源板块实现收入12.05亿元,同比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公司鹿鸣钼矿投产,收入增加;毛利率27.01%,较上年同期下降6.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阴极铜和钼精矿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所致;③公司对物资贸易业务进行战略调整,集中资源开展对内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适度开展外部经营,使得物贸板块收入大幅度下降,毛利率有所提升,上半年该板块实现收入105.57亿元,同比减少47.95%,毛利率4.14%,较上年同期上升1.02个百分点;④金融业务实现收入14.08亿元,同比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公司所属基金公司的收入大幅增长所致;毛利率98.45%,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中的“营业收入”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总收入”。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为82.70%,较2014年的84.03%下降了1.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发行了90亿元的永续债券,所有者权益增加;二是当期利润增长。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672.87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13.02%。货币资金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资金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和有息负债同比下降的前提下,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运营支出。

   截至201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545.42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5.97%。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2014年上半年度的81天增加至98天。应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应收工程款、未到期的质保金等有所增加。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20.78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1.02%。其他应收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类投标保证金、押金有所增加。

   截至2015年6月30日,存货余额为2,532.64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86%。存货周转天数由2014年上半年的171天增加至2015年上半年的182天。存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建造合同已完工未结算款增长;②在建的房地产项目规模加大;③公司原材料储备相应增加。

   2015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的年利率为1.33%至9%(2014年12月31日:1.53%至10%);短期债券的固定年利率为4.25%至4.5%(2014年12月31日:无);长期债券的固定年利率为3.85%至7.2%(2014年12月31日:3.85%至7.2%);其它短期借款的年利率为5.0%至10.5%(2014年12月31日:5.0%至11.5%);其它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为5.54%至10.5%(2014年12月31日:6.15%至10.5%)。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0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中的定息银行借款分别为13.10亿元和9.92亿元;浮息银行借款分别为1,294.73亿元和1360.06亿元。

   2.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资产采用的计量属性主要为历史成本法,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报表项目为金融资产、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企业合并涉及的公允价值损益。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业务范围广阔。公司业务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城市轨道交通、

   水利水电、机场、港口、码头,业务范围涵盖了几乎所有基本建设领域,工程项目遍布中国除台湾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全球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能够提供建筑业“纵向一体化”的一揽子交钥匙服务。此外,公司实施有限相关多元化战略,在勘察设计与咨询、工业设备和零部件制造、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高速公路运营、金融等业务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专业优势突出。经过6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特大桥、深水桥、长大隧道、铁路电气化、桥梁钢结构、盾构及高速道岔的研发制造、试车场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管理和技术优势。桥梁修建技术方面,公司在国内外设计和修建各类桥梁近万座,桥梁修建技术在大跨、轻型、高强、高墩的基础上,向整体、大型、长桥和快速施工方向发展。已建成的东海大桥、“澳门澳凼三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武汉天兴洲大桥中多项修建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隧道及城市地铁修建技术基本实现了隧道、地下工程的信息化施工。在地质断层破碎带、软弱围岩、膨胀性围岩、含瓦斯地层、涌水、溶洞、黄土等特殊地质情况下的隧道及城市地下工程施工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铁路电气化技术方面,公司电气化技术实力代表着当前中国电气化最高水平。公司参建并已投入运行的京沪、京广等高铁在运行速度、行车密度等方面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使中国电气化铁路的技术水平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科技实力雄厚。截至2015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01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14项;省部级(含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设奖)科技进步奖2134项;国家级工法145项,省部级工法1,567项;通过省部级科技鉴定的科技成果717项;拥有有效专利授权4,396件,其中发明专利1050件;公司拥有“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两个国家实验室及7个博士后工作站、11个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21个省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先后组建了桥梁、隧道、电气化、先进工程材料及检测技术、轨道和施工装备6个专业研发中心和1个BIM技术应用研发中心。

   专业团队强大。公司拥有强大的核心技术团队,拥有中高级技术人员69,314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员309名。

   机械装备领先。雄厚的设备优势是保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拥有国内数量最多的隧道掘进机械(盾构、TBM)、亚洲起重能力最大的吊装船、整套深海水上作业施工装备、国内数量最多的用于铁路建设的架桥机及铺轨机,以及国内数量最多的用于电气化铁路建设的架空接触线路施工设备。公司能够自行开发及制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用重工机械,同时公司是世界上能够独立生产TBM并具有知识产权的三大企业之一。截至2015年6月,公司主要施工设备总台数达7.8万多台,拥有盾构机253台,其中地铁盾构249台。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李长进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H 股简称:中国中铁公告编号:临2015-052

   A 股代码:601390H 股代码:390公告编号:临2015-05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属2015年第3次定期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5年8月20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含委托出席1名);监事刘建媛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陈文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成军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A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A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会计期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均按现有股权比例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步同价格进行增资,定价政策公允,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31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H 股简称:中国中铁公告编号:临2015-053

   A 股代码:601390H 股代码:00390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属2015年第3次定期会议(2015年度总第8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5年8月20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A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做好披露工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会计期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发布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05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按照1元/股的价格以现金形式对控股子公司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增资23.75亿元人民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1.2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人民币40亿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仍为9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出资比例仍为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长进、姚桂清回避表决。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待增资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H 股简称:中国中铁公告编号:临 2015-054

   A 股代码:601390H 股代码:00390公告编号:临 2015-05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6月25日领取的《关于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12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520万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544,401,543股,发行价格7.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89.1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8,931,055.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7月10日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 (验)字(15)第1128号)。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下属实施募集资金基建投资项目的5家子公司中铁珠三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三角公司”)、中铁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山西隰延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隰延公司”)、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公司”)、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投”)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榆阳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详见,详见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5-047)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公告》(临2015-050)。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8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8.79亿元,实际使用77.77亿元,待使用41.02亿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补充公司因主营业务发展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的规定。中银国际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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