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业务结构,进一步提高主营业务质量,并加大创业投资力度,稳步推进对外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整体经营态势保持稳定。

   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控(参)股公司。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水质净化等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32.39万元,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及降低财务费用影响,实现净利润1,676.83万元,同比增长16.24%。主要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方面,为化解经营风险,公司溢价转让了业绩不断下滑的珠海力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子公司华冠电子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销售转好,加强成本控制,消化库存,加大货款回收力度,提升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子公司力合环保积极推进南区二期委托运营事宜;公司主营业务整体质量得到提升。

   2、公司打造创业投资新平台,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并完成全部注资,投资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借力TMT基金的专业投资团队资源,探索股权投资的商业运营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创业投资规模。此外,公司还设立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创投基金的运作管理,实现对投资项目的主动管理和风险控制,增强对投资项目的把控能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投资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3、继续推进珠海市政府与清华大学深化合作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市校合作战略重要载体。清华科技园(珠海)续建工程奠基启动,续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4.7亿元,计划2017年竣工,将进一步提升清华科技园企业孵化和产业培育功能,推动清华大学科研项目落户珠海,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度相比增加1户:

   ■

   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注资1亿元,6月11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谢伟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2证券简称:力合股份公告编号:2015-044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董事贺臻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郭瑾行使了表决权。董事长谢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3、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利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王利民简历

   王利民:男,43岁,工商管理硕士、哲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1995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计划部主办科员;1997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珠海市农村信用联社资金计划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2003年4月至2007年1月任珠海市燃气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9年6月至2013年1月任珠海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日,王利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32证券简称:力合股份公告编号:2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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