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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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权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7、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8、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聚焦战略,不断深化战略转型,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启动凤凰计划项目,加快推进转型和改革步伐,不断优化和调整经营结构,强化资产质量管理,保持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78亿元,同比增加12.08亿元,增幅4.72%;净息差和净利差分别为2.35%、2.19%,同比分别下降0.27和0.2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78元,同比增加0.03元,增幅4.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7.68元,比上年末增加0.65元,增幅9.25%。

   资产负债业务保持平稳发展,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3,01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59.37亿元,增幅7.12%;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493.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6.70亿元,增幅7.54%;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7,451.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0.26亿元,增幅24.58%。负债总额40,127.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53.80亿元,增幅6.51%;其中,吸收存款总额26,326.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8.70亿元,增幅8.17%;应付债券总额1,809.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6.22亿元,增幅39.93%。在资产负债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本集团不断调整、优化资产业务投向,加大投资业务占比,截至报告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45.32%,比上年末提升0.17个百分点;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17.33%,比上年末提升2.43个百分点;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21.45%,比上年末下降1.66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成本收入比不断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9.02亿元,同比增加117.73亿元,增幅18.08%;其中,非利息净收入299.08亿元,同比增加83.79亿元,增幅38.92%,占营业收入比率为38.89%,同比提高5.83个百分点。在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本集团不断强化成本管理,优化成本管控模式,本报告期成本收入比为27.34%,比上年同期下降1.78个百分点。

   风险管控力度不断加大,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本集团持续优化风险政策管理体系,加强信贷风险全过程控制,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有效控制资产质量,确保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36%,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62.13%和2.20%。

   3.2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78亿元,同比增加12.08亿元,增幅4.72%,主要由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营业收入的增长。

   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及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中,营业收入的主要项目、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1 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469.94亿元,同比增加33.94亿元,增幅7.78%。其中,业务规模增长促进利息净收入增加56.40亿元,利率变动导致利息净收入减少22.46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为2.35%,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净息差下降主要是受央行[微博]降息因素的影响。

   本集团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汇出及应解汇款在此表中归入公司活期存款;发行存款证在此表中归入公司定期存款。

   下表列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化的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3.2.2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299.08亿元,同比增加83.79亿元,增幅38.9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1.45亿元,同比增加67.07亿元,增幅36.38%,主要由于银行卡手续费收入、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代理业务收入以及投行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47.63亿元,同比增加16.72亿元,增幅54.09%,主要由于票据买卖价差收益以及附属公司租赁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3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210.25亿元,同比增加20.59亿元,增幅10.86%,主要是人工成本以及机构网点、科技系统、渠道建设等项目的投入。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7.34%,同比略有下降,下降1.78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4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150.11亿元,同比增加77.93亿元,增幅107.9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5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82.57亿元,同比减少0.49亿元,所得税费用在利润总额中的占比为23.24%。

   3.1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3.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3,01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59.37亿元,增幅7.12%,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达19,493.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6.70亿元,增幅7.54%,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45.32%,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的结构分布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9,225.5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2.00亿元,降幅0.56%;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21.45%,比上年末略有下降,下降1.66个百分点。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为7,451.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0.26亿元,增幅24.58%,主要由于本集团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加大投资业务投入。

   3.3.2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40,127.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53.80亿元,增幅6.51%。

   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为26,326.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8.70亿元,增幅8.17%,占负债总额的65.61%。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78.68%,个人存款占比20.97%,其他存款占比0.35%;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0.37%,定期存款占比69.28%,其他存款占比0.3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0,036.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6.28亿元,增幅2.94%。

   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1,809.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6.22亿元,增幅39.93%。

   3.2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2,883.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5.57亿元,增幅16.3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2,802.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1.37亿元,增幅16.7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净利润的增长和可转债转股带来的股东权益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民银国际”)。

   民银国际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成立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注册资本为港币20亿元(折合人民币16.14亿元)。本行出资总额为港币20亿元(折合人民币16.14亿元)。本行持有股份比例为100.00%,本行持有表决权比例为100.00%。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编号: 2015-04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及补充会议通知分别于2015年8月14日和2015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洪崎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7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郭广昌、秦荣生、韩建旻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书面委托董事长洪崎代行表决权,董事王军辉书面委托董事王航代行表决权;董事巴曙松[微博]、尤兰田未出席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列席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同意以下分配预案: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发行股份364.85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约27.36亿元。详见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秦荣生、王立华、韩建旻、郑海泉认为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巴曙松、尤兰田未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资本构成信息及杠杆率披露》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市场营销体系改革涉及的机构调整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重大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申请开展南昌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申请开展合肥分行新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申请开展青岛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本公司拟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由34,230,676,044元变更为36,485,348,752元。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调整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最终条款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关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事宜尚需得到监管部门核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王军辉弃权理由为近期国内外资本市场波动较大,该项目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的风险。

   1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的关联方参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

   详见上交所[微博]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关联方参与民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尚需得到监管部门核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王军辉弃权理由为近期国内外资本市场波动较大,该项目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的风险;回避6票: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王玉贵、王航、吴迪、郭广昌回避表决。

   15、关于获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及董事处理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交易相关披露事宜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王军辉弃权理由为近期国内外资本市场波动较大,该项目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编号:2015-0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的关联方参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民生银行的关联方参与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银国际”)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国际”)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

   ●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请参见由民银国际和华富国际发布的联合公告。

   ●共同收购方

   具体内容,请参见下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15年8月28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民银国际及共同收购方与华富国际签订第一份认购协议,以认购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根据第一份认购协议,每股华富国际新股认购价为0.565港元,民银国际及共同收购方合计认购华富国际23,054,875,391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13,026,004,595.92港元,其中民银国际认购8,867,256,637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约5,009,999,999.91港元,共同收购方认购14,187,618,754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约8,016,004,596.01港元。

   同日,民银国际雇员与华富国际签订第二份认购协议,以总代价88,140,000港元认购156,000,000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根据第二份认购协议,每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认购价为0.565港元。根据第三份认购协议,由华富国际受托人之附属公司King Ace Services Limited以总代价92,660,000港元认购另外164,000,000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

   第一份认购协议完成后,民银国际将向华富国际所有股东提出强制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按每股1.38港元收购全部发行股份,按1.18港元收购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按0.6177港元及0.5460港元分别收购行使价为0.7623港元及0.8340港元的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要约收购)。随后,民银国际将会把该等要约收购下获得之华富国际股份及认股权证按共同收购方认购之比率及要约价格分配予其他共同收购方,购股权将会被注销。

   本次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需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015年5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王军辉弃权理由为近期国内外资本市场波动较大,该项目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的风险;回避6票,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王玉贵、王航、吴迪、郭广昌回避表决;董事巴曙松、尤兰田未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概况

   2015年8月28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民银国际及共同收购方与华富国际签订第一份认购协议,以认购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根据第一份认购协议,每股华富国际新股认购价为0.565港元,民银国际及共同收购方合计认购华富国际23,054,875,391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13,026,004,595.92港元,其中民银国际认购8,867,256,637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约5,009,999,999.91港元,共同收购方认购14,187,618,754股新股份,支付总代价约8,016,004,596.01港元。

   同日,民银国际雇员与华富国际签订第二份认购协议,以总代价88,140,000港元认购156,000,000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根据第二份认购协议,每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认购价为0.565港元。根据第三份认购协议,由华富国际受托人之附属公司King Ace Services Limited以总代价92,660,000港元认购另外164,000,000股华富国际新发行之股份。

   第一份认购协议完成后,民银国际将向华富国际所有股东提出强制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按每股1.38港元收购全部发行股份,按1.18港元收购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按0.6177港元及0.5460港元分别收购行使价为0.7623港元及0.8340港元的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要约收购)。随后,民银国际将会把该等要约收购下获得之华富国际股份及认股权证按共同收购方认购之比率及要约价格分配予其他共同收购方,购股权将会被注销。

   以下为民银国际及共同收购方的协议比例︰

   ■

   倘任何共同收购方未能完成认购事项,则其他各共同收购方就要约事项之协议比例将按比例调整,致使其余所有各共同收购方的协议比例总额将维持与原先比例总额一样。

   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联合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Mind 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各自已向民银国际给予承诺书,使民银国际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就它们各自持有之1,246,471,140股股份在华富国际任何股东大会上表决,有效期为完成交易之日起计一年。因此,民银国际将控制经认购事项扩大之华富国际已发行股份约51%之表决权。另外,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联合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Mind 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各自已同意,于完成交易之日起计一年期间不会出售该等1,246,471,140股股份。完成交易后,华富国际将成为民银国际的附属公司,而华富国际与其附属公司之财务业绩将综合入账至民银国际之财务业绩。

   (二)定价基准

   认购价乃公平磋商后厘定,已根据谅解备忘录日期前最后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20%的折让,并考虑华富国际截至2014年3月31日两个财务年度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六个月公开可得之财务资料。审阅华富国际截至2015年3月31日年度之年报后,订约方认为毋须改变认购价。

   (三)认购及要约收购的理由及好处

   民银国际与共同收购方(包括关联方)共同参与本次交易的理由及好处包括:

   1、 本公司将通过民银国际成为华富国际单一最大股东;

   2、 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认购华富国际股权,进一步提高华富国际的股本金以提升其市场地位及竞争力,使华富国际在增资后在香港中资投行股东权益排行中居于领先地位;

   3、 引入关联方作为华富国际的股东有助于加强关联方与华富国际的业务合作;

   4、 关联方对华富国际长远业务发展的支持作用,可以产生协同效益,加快华富国际的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利益;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次交易乃经各方公平磋商后订立,拟进行的本次认购及要约收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有关民银国际的资料

   民银国际为于2015年2月1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民银国际成立之目的乃为发展本公司之国外投资银行平台,而其于订立第一份认购协议前之现时业务为投资控股。

   (五)有关华富国际的资料

   华富国际为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华富国际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证券、期货及期权买卖、证券配售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及放贷服务、企业融资顾问及一般顾问服务、基金管理及财富管理服务、保险经纪、网站管理、投资控股及证券买卖。

   三、关联方介绍

   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外投资、公司并购及买卖农化产品。其由刘永好先生及其家族实益拥有。刘永好先生目前为本公司之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联合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主要从事销售及生产原油、凝析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以及向油田提供专利技术支持服务)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张宏伟先生(即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及主席)亦为本公司之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Mind 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由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控股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后者之附属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股东。姚大锋先生(即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会主席)亦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洋保护及弥偿服务,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拥有99.99%权益。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为亚太地区领先海洋保护及弥偿互保中心之一,为船东及承租人提供保护及弥偿保险保障及全面专业服务。王玉贵先生(曾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之董事)亦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福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投资管理公司,拥有多元化投资组合,主要集中于中国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福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由吴迪先生及黄晞女士分别实益拥有50%及50%权益。吴迪先生目前担任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为物业发展、管理及投资控股公司,由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主要业务包括综合金融(保险、投资、资产管理及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及产业运营(健康、快乐生活、钢铁、房地产开发、销售及资源))拥有约99.11%权益。郭广昌先生(即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兼主席)亦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关联方参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民银国际收购华富国际事项,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秦荣生、王立华、韩建旻、郑海泉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收购协议乃经各方公平磋商后订立,拟进行的收购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且符合民生银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16公司简称: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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